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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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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强调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要求不但要加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而且还要注重劳动争议预防,只有这样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才能最大程度地落实和实现。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争议是基于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矛盾和磨擦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一般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但是,很容易激化,若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就会转化成对抗性矛盾,给经济和社会造成破坏性后果。实践表明,劳动争议预防是解决“矛盾转化”的有效途径。工会在劳动争议预防中要采取有效预防机制,化解双方主体的矛盾和摩擦,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通过工会细致入微与防微杜渐的工作机制,逐渐形成一种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态势和格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在运作过程中一般由劳动关系的构成、劳动标准的确定、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三个阶段形成,工会预防劳动争议必须依据自身的职责和职能在劳动关系运行中构筑防线,所以,劳动关系在劳动生产中的矛盾从产生到形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工会要以相应工作机制及时预防和消除矛盾,劳动争议就可以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以“两合同”能动构筑劳动关系契约机制

  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的建立要通过合同进行,工会要在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机制建设中发挥能动作用,为预防劳动争议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推广与培训。工会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知识,以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会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监督企业用工,参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全过程是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责任,是法定义务,也是工会预防劳动争议的有效手段。再次,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合同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将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机地连接起来。工会要对这两个合同并重,且运用集体合同有效带动劳动合同,将涉及劳动者根本利益的工资、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规则制定、劳动合同管理等内容,通过平等协商成为劳动合同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建立劳动关系契约机制。

  要以职工民主管理扩展劳动关系内部协调职能

  工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第一,职工民主管理形式多样化。职工民主管理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使职工民主管理多人员参与,工作领域多方位开拓,工作方式多形式组合,工作面多层次深入,发挥整体效能预防劳动争议和协调劳动关系。第二,职工民主管理促使劳动关系中“软”性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一方面是职工和企业的关系,是“硬”性关乐,另一方面又包含了员工内部关系,即人际关系的“软”性关系。工会应针对目前工作节奏加快、职工思想交流减少的情况,通过开展多样化的职工民主管理活动,营造企业团队合作氛围和提倡相互关心精神,搭建平台,借助职工参与管理的机会互相加深了解,消除隔阂,使人际关系和谐。第三,职工民主管理有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以被管理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属于劳动关系的纵向协调。职工民主管理形式多样,可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劳动关系进行及时的调整;在劳动争议尚未形成时,能够自我协调和内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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