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该调查也可以看到,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员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险、加班费等福利待遇。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认为,近十年来,一些企业家利用劳工之间的过度竞争拖欠工人工资,置工人的伤残、死亡于不顾,在中国经济连续增长10%的情况下,让一个国家的总理为民工讨工资,这些应该是让中国所有的企业都感到羞耻的事情。优秀的企业家应该联合起来在舆论上、道德上抵制这种行为,也需要用法律、行政的手段去改善。但他同时认为,新《劳动合同法》中有的条款是“有害的”,比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也有专家认为,该调查之所以有那么多企业抵触新《劳动合同法》,和调查企业的行业相关。根据该调查,参与调查的企业主要是生产制造企业和服务业,它们分别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1.6%和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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